为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学院领导班子责任(10项)
学院领导班子对全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领导责任。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全局,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以党总支文件进行责任分解和部署。
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认真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通过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纠正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
7.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等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特别是涉及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8.学院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科室内部干部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9.切实落实院党总支,各支部(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带头作用。
10.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二、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8项)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党总支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总支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廉政党课、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7.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学院党政其他班子成员责任(7项)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3.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
4.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分管科室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报告。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7.每年1月份,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学院党总支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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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