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力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为维护其严肃性,并让广大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及管理有进一步的了解,特作如下规定:
一、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均简称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印制下发。按规定每位毕业生只有壹份(一式三张),专人专号,请妥善保管并谨慎签约。
二、毕业生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就业单位,如双方达成意向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作为上报就业计划、办理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迁转和档案转递的依据。
三、就业协议书订立的程序:(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填写相关内容;(2)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协议书传递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查后列入当届的就业建议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统一打印报到证并于6月底或7月初下发。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的问题:(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4)注意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衔接;(5)对协议解除条件事先约定并在协议上注明。
五、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本人同意、用人单位盖章(或代表签字)即生效,各方均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不得违约。如因特殊原因有一方提出不履行协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的具体程序为:(1)到中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文件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毕业生解约申请表”;(2)征得已签约单位同意,并在表中签字盖章(或另附书面同意解约材料);(3)将用人单位已签字盖章的“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交由学院审核签章;(4)最后将用人单位和学院都已签章的“毕业生解约申请表”及原就业协议书(一式叁份)两样材料交至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七、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手续的具体程序为:(1)到中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文件下载”栏下载并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2)将申请表交由学院审核签章;(3)学院签章后交至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并在校就业信息网上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
八、毕业生被专升本院校录取并到校报到的不再参加就业,就业协议书须收回。
九、已参加省内专升本统一入学考试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必须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向单位说明“己参加专升本统一入学考试”,并在所签就业协议书上注明“如被录取并且报到,则所签协议无效”,否则视同违约办理。
十、如用人单位对毕业证、学习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有特别要求,毕业生则应在签约之前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否则视同违约办理。
十一、此暂行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中州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